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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通用要求
来源: | 作者:道诚建材 | 发布时间 :2025-05-26 | 144 次浏览: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通用要求是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规范,主要从保温材料选择、构造设计、防护措施、电气线路及装饰层防火等方面提出强制性要求。

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通用要求是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规范,主要从保温材料选择、构造设计、防护措施、电气线路及装饰层防火等方面提出强制性要求。以下为具体要求:

一、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要求

  1. 禁止使用易燃材料
    建筑外保温系统严禁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(如B3级易燃材料),从源头上控制火灾荷载。

  2. 分级使用原则

    • A级材料:人员密集场所(如商场、医院)、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、老年人照料设施、飞机库等必须采用A级不燃材料(如岩棉、玻璃棉)。

    • B1级材料:其他场所可采用低烟、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难燃材料(如聚苯板、聚氨酯板经阻燃处理后),但需配合防护措施。

二、构造设计防火要求

  1. 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
    当保温材料与两侧不燃性结构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,其耐火极限需满足外围护结构要求。若采用B1级或B2级保温材料,两侧不燃性结构厚度不得小于50mm,确保结构整体防火性能。

  2. 空腔防火封堵
    与基层墙体、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,需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空腔,防止火灾通过空腔蔓延。

三、防火隔离与防护措施

  1. 防火隔离带设置
    采用B1级或B2级保温材料时,需在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,材料燃烧性能为A级,高度不小于300mm,阻断火势垂直蔓延。

  2. 防护层厚度要求

    • 首层防护层:采用B1级或B2级保温材料时,首层防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。

    • 其他层防护层:厚度不小于5mm。
      防护层需完全包覆保温材料,防止火势穿透。

四、电气线路与开关插座防火

  1. 电气线路敷设
    电气线路不得穿越或敷设在B1级或B2级保温材料中。确需穿越时,需穿金属管并在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防火隔离。

  2. 开关插座防护
    开关、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需采用不燃隔热材料防火隔离,避免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。

五、屋面与外墙防火分隔

  1. 屋面保温材料要求

    • 屋面板耐火极限≥1.00h时,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。

    • 屋面板耐火极限<1.00h时,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。
      采用B1级或B2级材料时,需设置不燃材料防护层,厚度不小于10mm。

  2. 屋面与外墙防火隔离
    当屋面与外墙均采用B1级或B2级保温材料时,需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,防止火势在屋面与外墙间蔓延。

六、外墙装饰层防火要求

  1. 装饰层材料选择
    建筑外墙装饰层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。建筑高度≤50m时,可采用B1级材料,但需严格控制燃烧性能。

七、特殊场所专项要求

  1. 老年人照料设施
    独立建造或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总建筑面积>500㎡的老年人照料设施,其内、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必须采用A级材料。

  2. 人员密集场所
    人员密集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的外墙外保温材料必须采用A级材料,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安全。